评估评建各专项组组长、二级学院教学副院长:
请各审核评估专项工作组、二级教学单位在9月10日之前,结合各自任务目标完成本专项组、本单位的审核评估工作方案,交由审核评估办进行汇总和审核。
审核评估评建工作办公室
2023年8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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